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促进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我院现开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律助理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为上海市二中院法律助理。实习期为6个月,每周实习时间原则上为3天。具体时间以二中院安排为准。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政治立场坚定;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原则上为法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能够根据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叁、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上海市二中院与我院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对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表现优异的实习人员,由二中院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四、报名事项
1.有意向的同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周一)。
2.实习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7023
联系邮箱:dingxinxin@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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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