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对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我院现开展上海市司法局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促进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为上海市司法局法治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以法治实习助理名义协助开展法治研究和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实习期为3-6个月,每周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具体时间以司法局安排为准。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政治立场坚定;
2.原则上为法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能够根据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叁、选拔人数
根据市司法局通知,我院可推荐10名实习生人选;市司法局收到我院推荐人选后,将对推荐人选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结合岗位需要确定最终实习人选。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市司法局与我院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对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表现优异的实习人员,由市司法局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报名事项
1.有意向的同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周五)。
2.报名人数如果超过10人,学院将组织院内选拔,确定推荐人选。
3.实习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7023
联系邮箱:dingxinxin@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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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4月18日